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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彰显红十字特色

时间:2019-12-17

■  刘淼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系统总结了“中国之治”的13项制度原则。这些制度原则的确立,凝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已经成为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基本制度安排。

国家治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多个维度的制度安排。社会治理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展协商民主,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红十字会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社会群团组织。人道主义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是一种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是人道的核心价值。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契合,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弘扬红十字精神,传播红十字文化,是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汇集各方面资源,帮助解决群众特殊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在社会展示红十字的良好形象,增强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推动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有利于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红十字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期盼为导向,以人民参与为主旨,以人民受益为目标,把握和坚持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会组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总结历史,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才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开展工作,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扬光大,坚定道路自信、坚定事业自信。顺应人民需求、发挥人道组织的力量和作用、降低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可能导致的各类风险,关注弱势人群发展是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要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人道项目,集中优势,全力攻坚,确保助力脱贫有力有效。

充分认识人道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坚定工作自信。要深刻领会到弘扬红十字精神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国梦”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以人为本,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才能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人道理念的实践体现在维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和维护人的尊严和权益,倡导帮助弱势人群提高生存能力,降低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可能导致的各类风险。深刻认识到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是红十字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和义务,高举人道旗帜,坚定道路自信、坚定事业自信。

建立和完善组织治理和综合监督治理体系。按照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坚持依法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体制机制,充分体现群众性、普遍性。完善自我综合监督治理体系,严格执行《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动邀请、配合人大代表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项目审计,对公众关心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及时在网站予以公开,使群众能随时了解工作动态和项目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实施“精品”项目工程。始终树立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尊重人格、维护人权的指导思想,把组织发展试点项目、博爱家园项目、救护培训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医疗救助项目以及生命体验和生计发展等项目工作,按照项目去规划、实施和评估,做成精品、做成民心工程,做到捐助方、受捐方、当地政府和社会四方满意,赢得社会认可和支持,在开拓中改革,在改革中提高,在提高中惠民、在惠民中强基,在强基中发展,实现“有为才有位”“小部门大作为”的事业发展新局面。

切实做好主责主业,服务困难群众。完善灾害应急体系,制订灾害救助规则,积极履行红十字会在防灾减灾、突发灾害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人道救援、灾后重建的工作职责。始终坚持在组织每项活动时,都要把社会效益作为第一目标来追求,积极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相关知识宣传,现场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提升红十字会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落实和深化红十字会改革精神,增强政治性、强化先进性、突出群众性,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加强镇、部门、村(社区)组织建设,达到有健全的红十字会机构,有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的责任领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常态化的红十字工作计划和日常活动,有稳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2至3个红十字示范基层组织的工作局面。探索建立红十字博爱超市,推行救助卡制度,增强救助的实效。依托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县红十字会网站等媒体,加强红十字会宣传和信息公开,对重大事项和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常态化,大力提高红十字会的传播能力。

弘扬红十字精神,引领人道新风尚,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红十字组织和红十字人的使命、责任和担当。红十字组织和红十字人应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必胜信念和勇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举得起旗帜、负得起责任、经得起考验、对得起荣誉的奋斗目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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