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雷锋精神践行志愿红
——记辽宁省大连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副队长于光明
时间:2025-03-25
小时候,他听着村里大喇叭播放的雷锋故事长大;长大后,他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他是辽宁省大连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副队长于光明,中国红十字五星级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3276.5小时。
雷锋初体验,播撒善种子
小时候,于光明就立志要做像雷锋那样的人。在他家的箱子里,悉心保存着《雷锋日记选》《让雷锋的生命在我们身上延续》《雷锋日记选编》三本书。学生时代,于光明总是第一个来到学校,用自家带来的木柴点燃教室火炉,从自家找来玻璃安到学校破碎的窗户上,修桌椅、垒煤堆,就想让同学们能在温暖舒适的环境中学习。他曾连续三年被学校评为“学雷锋标兵”。
2013年8月,于光明以四级军士长从部队转业。从戎16年,他被授予“国防服役铜质纪念章”,3次荣立“三等功”、3次荣获“嘉奖”、3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9次获评“优秀士兵”。
退役后,于光明总想做些有意义的事,于是经常去血站参加无偿献血;如果有地方受灾,他就去市红十字会捐款。后来,他得知红十字有一个特殊群体——“志愿者”。2015年,他当即申请加入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成为了一名红十字志愿者。
此后,于光明坚持参与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的关爱病房及护士站现场宣传活动,定期为22家医院140个宣传展架补充宣传资料。
无论严寒和酷暑,于光明每个月都会驱车往返120公里,和志愿者一起去祭扫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并每年为纪念碑上捐献者的名字换漆描红。多年来,他驾驶私家车接送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300余次。每一次活动,他都是第一个到达现场,最后一个离开。
于光明经常参加上门服务,帮助和指导市民填写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并连续多年参加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庭走访慰问,进行入户走访、电话慰问、信息索取等工作。入户工作中,他以细致认真的态度做到零差错和零意见,很多捐献者家属都愿意与他说说心里话。他从一名“心理疏导员”,变成了“心理咨询师”。截至目前,他已慰问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庭500余户。
奉献无止境,践行志愿红
“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于光明始终坚持大爱传播的动力。截至目前,他已连续17年参加无偿献血,献血总量折合37000余毫升。十几年来,他通过市红十字会向新疆、葫芦岛等灾区捐款达1万余元,捐献衣物100余件。2020年,新冠疫情伊始,他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申报疫情防控志愿者,并通过市红十字会向湖北武汉捐款。今年西藏日喀则地区发生地震后,他立即用手机登录市红十字会网站,向灾区捐款人民币700元。
于光明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遗体器官捐献宣传、5·8世界志愿者日、国际徒步大会等志愿服务活动。2024年10月,他与几位志愿者前往大连大学医学院,为新生讲述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的思政课,受到老师和同学一致好评。
在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的道路上,于光明尽心尽力,不求回报。他希望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理解、支持、参与到器官捐献事业中来。
其实,于光明身患强直性脊柱炎,每时每刻都要忍受身体的疼痛。但是,他爱公益,更爱生活。他的家并不富裕,住房只有30余平方米,但总是保持温馨整洁。他住的小区没有物业,他便经常自己清扫楼道。邻居大姐总说:“和你这样的人做邻居真好。”他还时常帮助邻居老人操作智能手机,自费买感应灯,方便邻居们出行。
多年来,于光明包揽了服务队所有的文字编写和资料整理工作,完成志愿者个人文档资料100余份,整理编写多份志愿服务项目活动计划,撰写文字达2万余字。为规范管理、标准服务,于光明整理了红十字志愿服务相关法律法规14套和服务业务常识等,并装订成册,组织志愿者培训学习。他还独立完成了历年遗体器官捐献者信息的录入工作,共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后台管理系统2000余份。
在志愿服务队开始使用网上注册、网上发布活动二维码后,于光明耐心教会年纪偏大的队友如何注册、如何完成献时录入。线上操作代替线下手写录入工作后,他在“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网上一个一个地录入信息。白天上班忙,他就在晚上加班整理,有时利用午休时间整理,经常错过午饭时间。
在于光明和队友的共同努力下,志愿服务队从无到有,队员从个位发展到百位。如今,109名队员成为红十字会员,其中13名是特别会员,5名终身志愿者,2名全国红十字优秀典型,5名辽宁省优秀红十字志愿者,3名大连好人,志愿服务队获评“辽宁省学雷锋志愿服务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服务队成立后,全市遗体器官捐献者数量逐年增加,目前已超100位。截至目前,全市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57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3.2万余人;实现遗体捐献801例,遗体捐献志愿登记1.97万人。
作为一名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于光明深知未来还会有许许多多的“不容易”在等待着他,但是他不忘初心。“我们是一支蜡烛,燃烧自己的同时也照亮别人,有一天当我们离去,到那时我们用自己最后可用的躯体去帮助他人的同时,也用我们自己的方式点亮继续传播爱的一束光……”于光明说。
于光明先后被评为“大连市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大连市红十字志愿服务标兵”“辽宁省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并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等荣誉。
吴梓菲